白蚀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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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白蚀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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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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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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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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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紫草、灵芝、降香、丹参、红花、制何首乌、海螵蛸、牡丹皮、黄药子、苍术(泡)、甘草蒺藜、龙胆。 |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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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35 |
国药准字H42021309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祛风。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白癜风。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g,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3次。 |
外用,不同皮肤病选用不同浓度的制剂:1.治疗脂溢性皮炎和银屑病,采用2~10%浓度,每日外涂1~2次。对于较厚的痂皮,涂药后可封包过夜。2.治疗浅部真菌病,采用3~6%浓度。对甲癣可用15%浓度,每日外涂1~2次。3.治疗疣,采用5~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5分钟,组织松软后用刀片削除其上较厚角层,将药涂于皮损上,周围邻近正常皮肤涂一薄层凡士林保护,每日1~2次。4.治疗鸡眼或胼胝,采用10~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15~30分钟,邻近正常皮肤涂凡士林保护,然后将药涂上。5.25~60%软膏具有腐蚀作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避免接触周围正常皮肤。 |
| 不良反应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肝区疼痛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衰竭的个案报告。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4.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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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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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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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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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水杨酸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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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前应做肝生化指标检查。服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一般每月应做一次肝生化指标检查。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药过程患部宜常日晒。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