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沙林片对比水杨酸软膏

1图 甲氧沙林片

甲氧沙林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甲氧沙林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片 甲氧沙林片 水杨酸软膏 水杨酸软膏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邦力

规格

5mg*80片

10g

剂型

片剂

软膏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黄色软膏。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757

国药准字H42021309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用法用量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3.照光时间:(1)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2)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外用,不同皮肤病选用不同浓度的制剂:1.治疗脂溢性皮炎和银屑病,采用2~10%浓度,每日外涂1~2次。对于较厚的痂皮,涂药后可封包过夜。2.治疗浅部真菌病,采用3~6%浓度。对甲癣可用15%浓度,每日外涂1~2次。3.治疗疣,采用5~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5分钟,组织松软后用刀片削除其上较厚角层,将药涂于皮损上,周围邻近正常皮肤涂一薄层凡士林保护,每日1~2次。4.治疗鸡眼或胼胝,采用10~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15~30分钟,邻近正常皮肤涂凡士林保护,然后将药涂上。5.25~60%软膏具有腐蚀作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避免接触周围正常皮肤。

不良反应

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禁忌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1.药理。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1)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2)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2.毒理,本品小白鼠口服LD50为394.9mg/kg±38.5mg/kg。在临床应用中剂量一般按0.5mg/kg或0.6mg/kg计算,是小白鼠口服LD50的1/790或1/660。临床用药后反复进行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

水杨酸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注意事项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