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维A酸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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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异维A酸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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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杨酸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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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30g |
10g |
| 剂型 | 凝胶剂 |
软膏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 |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淡黄色半透明稠厚凝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38 |
国药准字H4202130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少量涂于患处。每日1-2次,6-8周为一个疗程。用药前应清洁患处皮肤,且等其干燥后再用药。 |
外用,不同皮肤病选用不同浓度的制剂:1.治疗脂溢性皮炎和银屑病,采用2~10%浓度,每日外涂1~2次。对于较厚的痂皮,涂药后可封包过夜。2.治疗浅部真菌病,采用3~6%浓度。对甲癣可用15%浓度,每日外涂1~2次。3.治疗疣,采用5~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5分钟,组织松软后用刀片削除其上较厚角层,将药涂于皮损上,周围邻近正常皮肤涂一薄层凡士林保护,每日1~2次。4.治疗鸡眼或胼胝,采用10~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15~30分钟,邻近正常皮肤涂凡士林保护,然后将药涂上。5.25~60%软膏具有腐蚀作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避免接触周围正常皮肤。 |
| 不良反应 | 开始用药时,可能会出现烧灼感或轻﹑中度刺激感,也可能出现发红或脱皮现象,这些反应在停药后可能会消失。如果刺激感持续并很严重,需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本品外用时,异维A酸经皮肤吸收可以忽略,但口服异维A酸时有下列不良反应: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2. 结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3. 毛发疏松,指甲变软;4.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5.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6.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有皮肤上皮细胞肿瘤(皮肤癌)个人史或家族史的患者禁用。破损﹑湿疹样或太阳灼伤区皮肤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目前尚无足够的证据证明妊娠期间局部应用此药的安全性。当全身用药时,异维A酸可使人胚胎出现畸形,但在大鼠身上进行的生殖实验结果显示,局部应用剂量为人的60倍的异维A酸凝胶时,对鼠的胚胎没有损害。故建议妊娠期间不要使用此药。2. 该凝胶中的异维A酸经皮吸收可以忽略,目前尚不清楚异维A酸是否可以分泌至乳汁中,所以在哺乳期间不要使用此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口服异维A酸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抑制皮脂腺功能,减少皮脂产生,局部使用异维A酸,皮脂产生减少30%以上。2、缩小毛囊口径,减少毛囊腔。3、降低角质层细胞之间的连接,防止上皮过度角化。加快上皮脱落,防止形成损害灶。 |
水杨酸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嘴唇﹑口﹑眼睛或其他粘膜部位以及鼻角处避免使用。2. 皮肤的敏感部位如颈部慎用。3. 凝胶涂抹的暴露部位应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的照射,如照射不可避免,应涂上一种防晒药品或采取遮蔽措施。4. 在凝胶使用期间避免使用日光灯。5. 皮肤破损处﹑湿疹样皮损处及日光灼伤处避免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使用该凝胶治疗期间,其他局部治疗粉刺的药物应慎用,特别是含有剥脱剂(如过氧化苯甲酰)或具有剥脱作用的清洁剂的药品。 |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