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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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多卡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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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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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049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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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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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1、本品用于无破损皮肤,覆盖疼痛最严重的区域。按处方量贴敷(单次同时最多使用3贴),24小时内累计贴敷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2、患者可根据疼痛部位面积,在除去塑料覆膜前用剪刀将本品剪成小块使用。虚弱病人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减小使用面积。 3、患者使用时若产生刺激或灼烧感无法耐受,可以移去药物直到刺激感消退后再重新使用。 4、当本品与含局麻药的制剂合并使用时,必须考虑所有制剂的总吸收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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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于酰胺类局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或对本品其它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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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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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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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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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性(与剂量相关的)反应:合理使用本品时由于吸收剂量小,发生全身性反应的可能性较低。利多卡因全身性反应本质上与其他酰胺类局麻药类似,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或抑制(嗜睡、感觉异常、惊厥、昏迷和呼吸抑制等)。其中,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的反应可能很短暂或不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可能表现为嗜睡或昏迷。心血管表现可能包括心动过缓,低血压和心血管衰竭导致的心脏停搏。 2、局部用药反应:本品使用期间或使用后,皮肤使用部位可能会立刻产生刺激、瘙痒、局部感觉异常、变色、脱色、灼烧感、皮炎、红斑、丘疹、水泡、青肿、水肿、脱皮、或瘀点。这些症状通常轻微、短暂,且为一过性,几分钟或几个小时内自然缓解。 3、过敏反应:利多卡因可能导致过敏或过敏样反应,但发生的可能性极低。其特点为: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皮炎、呼吸困难、过敏、喉痉挛、瘙痒、休克和荨麻疹。若发生以上症状,应采取相关措施。皮肤敏感性检测结果不适用于对本品过敏性不良反应的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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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意外接触:使用过的本品仍含有大量利多卡因。尽管该危险至今未被评估,但儿童或宠物一旦咀嚼或吞噬新的或使用过的本品,有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应妥善保存、处理本品,确保儿童、宠物或其他人接触不到本品。 2、慎用: (1)严重肝病患者:因其肝脏不能正常代谢利多卡因,发生利多卡因中毒的风险较大。 (2)对于对氨基苯甲酸衍生物(普鲁卡因、苯佐卡因等)过敏的患者,未发现使用利多卡因后出现交叉过敏。然而,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尤其是对过敏原不确定的患者。 3、使用注意: (1)破损皮肤:尽管未经测试,但在破损或有炎症的皮肤上给药时,可能会导致利多卡因吸收量增加引起的血药浓度增高。本品仅用于无破损皮肤。 (2)外部热源:不推荐在利多卡因凝胶膏上方放置外部热源如热的垫子、电热毯,虽然没有对这些情况进行过研究,但这些情况有可能提高血药浓度。 (3)眼部接触:尽管没有相关研究,但是根据动物使用类似制剂产生的严重眼部刺激的情况,应该避免眼部接触本品。若眼部接触到本品,应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以保护眼睛,直至感觉恢复。 (4)接触过本品后必须洗手,洗手前避免接触眼部。从包装袋中拿出本品后应立刻使用,不要将本品存放于密封包装袋外。将使用过的本品的粘性膏体面对折(使粘性膏体一面自动相粘)后弃置,使儿童和宠物不会接触到。 (5)本品遇湿后会失去粘性。避免接触水,例如沐浴或游泳。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未进行孕妇使用本品的相关研究。在大鼠中进行了利多卡因对生殖影响的研究,利多卡因皮下给药达到30mg/kg时没有发现对胎儿有损害。但是,在妊娠妇女中没有进行充分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结果不能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判断治疗上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才使用。 (2)分娩:未进行在分娩时使用本品的研究。利多卡因在分娩时无禁忌。一旦本品与含利多卡因的其它药物合并使用,应考虑全部制剂的总剂量。 (3)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利多卡因可分布至母乳中,且母乳/血浆药物比率为0.4。本品应慎用于哺乳期妇女。 5、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注意老年患者的身体状态和贴敷部位的皮肤状态,参考【用法用量】。 7、药物过量: (1)利多卡因经由皮肤吸收导致的药物过量罕见。当给药面积或贴敷时间超出规定的用法用量时,可导致利多卡因吸收过多,血药浓度增高,进而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参见【不良反应】)。 (2)利多卡因血药浓度高于5μg/ml时会产生毒性。利多卡因血药浓度由全身吸收、清除率决定。长时间使用、多于规定剂量使用、用于年龄小的患者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都会导致利多卡因血药浓度升高。本品在以规定剂量使用时,血药浓度平均峰值为0.13μg/ml,但在有些个体中高于0.25μg/ml。 (3)在无局部大量使用本品或过量给予口服利多卡因的情况下,毒性症状的评价应考虑其它原因,或来自于其它途径给予的利多卡因,或其它局部麻醉剂过量。 (4)非禁食雌性大鼠口服利多卡因时,LD50是459(346-773)mg/kg(以盐酸盐计算),而禁食雌性大鼠口服利多卡因时,LD50是214(159-324)mg/kg(以盐酸盐计算),根据体表面积换算,分别相当于4000mg和2000mg的人体剂量(60-70kg)。 (5)当疑似利多卡因过量时,应检查血药浓度。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包括密切监测、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在治疗急性利多卡因过量时,不推荐透析。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