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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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多卡因。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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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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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049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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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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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1、本品用于无破损皮肤,覆盖疼痛最严重的区域。按处方量贴敷(单次同时最多使用3贴),24小时内累计贴敷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2、患者可根据疼痛部位面积,在除去塑料覆膜前用剪刀将本品剪成小块使用。虚弱病人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减小使用面积。 3、患者使用时若产生刺激或灼烧感无法耐受,可以移去药物直到刺激感消退后再重新使用。 4、当本品与含局麻药的制剂合并使用时,必须考虑所有制剂的总吸收量。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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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于酰胺类局麻药有过敏史的患者,或对本品其它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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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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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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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用于无破损皮肤。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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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性(与剂量相关的)反应:合理使用本品时由于吸收剂量小,发生全身性反应的可能性较低。利多卡因全身性反应本质上与其他酰胺类局麻药类似,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或抑制(嗜睡、感觉异常、惊厥、昏迷和呼吸抑制等)。其中,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的反应可能很短暂或不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可能表现为嗜睡或昏迷。心血管表现可能包括心动过缓,低血压和心血管衰竭导致的心脏停搏。 2、局部用药反应:本品使用期间或使用后,皮肤使用部位可能会立刻产生刺激、瘙痒、局部感觉异常、变色、脱色、灼烧感、皮炎、红斑、丘疹、水泡、青肿、水肿、脱皮、或瘀点。这些症状通常轻微、短暂,且为一过性,几分钟或几个小时内自然缓解。 3、过敏反应:利多卡因可能导致过敏或过敏样反应,但发生的可能性极低。其特点为: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皮炎、呼吸困难、过敏、喉痉挛、瘙痒、休克和荨麻疹。若发生以上症状,应采取相关措施。皮肤敏感性检测结果不适用于对本品过敏性不良反应的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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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意外接触:使用过的本品仍含有大量利多卡因。尽管该危险至今未被评估,但儿童或宠物一旦咀嚼或吞噬新的或使用过的本品,有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应妥善保存、处理本品,确保儿童、宠物或其他人接触不到本品。 2、慎用: (1)严重肝病患者:因其肝脏不能正常代谢利多卡因,发生利多卡因中毒的风险较大。 (2)对于对氨基苯甲酸衍生物(普鲁卡因、苯佐卡因等)过敏的患者,未发现使用利多卡因后出现交叉过敏。然而,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尤其是对过敏原不确定的患者。 3、使用注意: (1)破损皮肤:尽管未经测试,但在破损或有炎症的皮肤上给药时,可能会导致利多卡因吸收量增加引起的血药浓度增高。本品仅用于无破损皮肤。 (2)外部热源:不推荐在利多卡因凝胶膏上方放置外部热源如热的垫子、电热毯,虽然没有对这些情况进行过研究,但这些情况有可能提高血药浓度。 (3)眼部接触:尽管没有相关研究,但是根据动物使用类似制剂产生的严重眼部刺激的情况,应该避免眼部接触本品。若眼部接触到本品,应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以保护眼睛,直至感觉恢复。 (4)接触过本品后必须洗手,洗手前避免接触眼部。从包装袋中拿出本品后应立刻使用,不要将本品存放于密封包装袋外。将使用过的本品的粘性膏体面对折(使粘性膏体一面自动相粘)后弃置,使儿童和宠物不会接触到。 (5)本品遇湿后会失去粘性。避免接触水,例如沐浴或游泳。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未进行孕妇使用本品的相关研究。在大鼠中进行了利多卡因对生殖影响的研究,利多卡因皮下给药达到30mg/kg时没有发现对胎儿有损害。但是,在妊娠妇女中没有进行充分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结果不能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判断治疗上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才使用。 (2)分娩:未进行在分娩时使用本品的研究。利多卡因在分娩时无禁忌。一旦本品与含利多卡因的其它药物合并使用,应考虑全部制剂的总剂量。 (3)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利多卡因可分布至母乳中,且母乳/血浆药物比率为0.4。本品应慎用于哺乳期妇女。 5、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注意老年患者的身体状态和贴敷部位的皮肤状态,参考【用法用量】。 7、药物过量: (1)利多卡因经由皮肤吸收导致的药物过量罕见。当给药面积或贴敷时间超出规定的用法用量时,可导致利多卡因吸收过多,血药浓度增高,进而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参见【不良反应】)。 (2)利多卡因血药浓度高于5μg/ml时会产生毒性。利多卡因血药浓度由全身吸收、清除率决定。长时间使用、多于规定剂量使用、用于年龄小的患者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都会导致利多卡因血药浓度升高。本品在以规定剂量使用时,血药浓度平均峰值为0.13μg/ml,但在有些个体中高于0.25μg/ml。 (3)在无局部大量使用本品或过量给予口服利多卡因的情况下,毒性症状的评价应考虑其它原因,或来自于其它途径给予的利多卡因,或其它局部麻醉剂过量。 (4)非禁食雌性大鼠口服利多卡因时,LD50是459(346-773)mg/kg(以盐酸盐计算),而禁食雌性大鼠口服利多卡因时,LD50是214(159-324)mg/kg(以盐酸盐计算),根据体表面积换算,分别相当于4000mg和2000mg的人体剂量(60-70kg)。 (5)当疑似利多卡因过量时,应检查血药浓度。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包括密切监测、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在治疗急性利多卡因过量时,不推荐透析。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