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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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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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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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852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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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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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曲美他嗪片、盐酸曲美他嗪胶囊: 1、口服。一次20mg(1片/粒),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3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 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次服用20mg(1片/粒),一日2次,即早、晚用餐期间各服用1片/粒。 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 1、每日口服2次,每次35mg(1片),早晚餐时服用。 2、三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 3、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日早餐期间服用一片35mg片剂。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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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药物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震颤,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它相关的运动障碍。 3、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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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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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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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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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即被认为至少可能与曲美他嗪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按以下常规频率列表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无法通过已有数据估算)。 1、神经系统疾病: (1)常见:眩晕、头痛。 (2)未知: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帕金森综合征(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步态不稳,不宁腿综合征,其他相关运动障碍,通常在停药后可逆。 2、心脏疾病:心悸、期外收缩、心动过速等罕见。 3、血管疾病:低动脉压、直立性低血压(可能与全身乏力、头晕或跌倒有关,尤其在服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患者),潮红等罕见。 4、胃肠疾病: (1)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 (2)未知:便秘。 5、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 (1)常见:皮疹、瘙痒、荨麻疹。 (2)未知: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血管神经性水肿。 6、全身性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常见虚弱。 7、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频率未知)。 8、肝胆疾病:肝炎(频率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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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曲美他嗪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2、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可逆。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可能会出现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不良反应】)。 3、对于预期暴露量会增加的患者,开具曲美他嗪处方时应谨慎: (1)中度肾功能损害(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2)超过7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 4、本品含有日落黄FCFS(E110)及胭脂红A(E124),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5、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临床研究显示曲美他嗪对血液动力学没有影响,然而上市后已观察到头晕和嗜睡病例(参见【不良反应】),这可能会影响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 6、运动员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无孕妇使用曲美他嗪的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在生殖毒性方面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参见【药理毒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最好避免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物。 (2)哺乳:曲美他嗪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母乳排出尚不清楚。不能排除对新生儿/婴幼儿的风险。哺乳期间不应服用曲美。 (3)生育能力: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不影响雌性和雄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参见【药理毒理】)。 8、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曲美他嗪在18岁以下人群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 9、老年用药:由于存在肾功能与年龄相关的下降,老年患者的曲美他嗪暴露量可能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在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中,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1粒,即在早晚用餐时各服用1粒。老年患者剂量增加时应谨慎(参见【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有关曲美他嗪药物过量的可用信息有限。应进行对症治疗。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