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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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
冬虫夏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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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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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22 |
国药准字Z1402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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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
补肺益肾。用于肺肾两虚所致咳喘、浮肿等症,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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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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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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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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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
补肺益肾。用于肺肾两虚所致咳喘、浮肿等症,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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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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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 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癫痫患者慎用。 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