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骨骼肌疼痛或不适症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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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索巴莫。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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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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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26 |
注册证号H201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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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骨骼肌疼痛或不适症状的辅助治疗。 |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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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推注:病人在静卧条件下,缓缓推注,给药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3ml,注射后应至少休息10-15分钟。 2、静脉滴注:配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速不宜过快,1.0g的稀释量不应超过250ml。稀释后的混合液不能冷藏。 3、使用剂量和次数根据病情和治疗效果来决定。成人一次使用剂量为1.0g,一日最大剂量为3.0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轻度病例静注后应改为口服给药以维持治疗。严重病例或手术后不适合口服给药时,每8小时给药一次,达每日3g的最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天。若病情持续,在停药48小时后可再重复给予一个疗程。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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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以聚乙二醇300为溶媒,它可以加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原有的酸毒症和尿素的积蓄,因此禁用于肝、肾功能障碍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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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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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临床证据显示头孢呋辛酯有胚胎致病或致畸作用。但与所有药物一样,妊娠早期患者慎用本品。头孢呋辛酯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服用头孢呋辛酯时应谨慎。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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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骨骼肌疼痛或不适症状的辅助治疗。 |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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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发热、头疼。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面部潮红、低血压、昏厥、血栓性静脉炎,多数昏厥的病例可自然恢复。另外,肾上腺素、注射用类固醇激素和/或抗组胺制剂能促进恢复。 3、消化系统:消化不良、黄疸(包括胆源性黄疸)、恶心、呕吐。 4、血液和淋巴系统:白细胞减少。 5、神经系统:健忘、混乱、复视、头晕眼花、嗜睡、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包括癫痫大发作)、眩晕。 6、皮肤和特殊感觉:视力模糊、鼻充血、金属味、瘙痒、皮疹、风疹。 7、其它:疼痛、注射部位蜕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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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本品在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混合后不得冷藏。 3、注射时需仔细操作避免药液渗出血管外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4、用药期间不得从事操作机械或驾驶机动车辆等。 5、静脉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
对青霉素或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特别加以注意。 与其他执生素相同,使用头孢呋辛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性细菌的过量繁殖(如肠球菌和艰难梭状杆菌).需中断治疗。接受广谱抗生素治疗有引起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因此,对于患者在接受抗生素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所出现的严重腹泻,应考虑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性。 建议对服用头孢呋辛酯的患者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或己糖激酶法监测血糖水平。服用头孢呋辛酯对用碱性苦味酸法检查肌氯酸酐无影响。 用西力欣治疗莱姆病,发现有雅里希-赫克斯海默(Jarisch-Herxheimer)反应。这是西力欣对引起莱姆病的病原菌(如:博氏包柔螺旋体属)的杀菌活性所致。应告知患者,上述反应是服用抗生素治疗莱姆病的常见反应,通常为自限性过程。 进行序贯疗法治疗时,将注射剂型改为口服剂型的时间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状况以及病原菌的敏感性。只有在病人的临床状况明显好转时,才可改为口服用药。如果在注射治疗72小时之后,病人的临床状况无好转,则皮重新确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在开始序贯疗法治疗前请先参考头孢呋辛钠的有关使用说明。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