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
生产企业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1/20粒/kg),分3次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特别是3个月以内)和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避免授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高龄者因生理机能睇下,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慎用。 |
|
成分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