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心血管造影、动脉造影、尿路造影、静脉造影、CT增强检查;颈、胸和腰段椎管造影、经椎管蛛网膜下腔注射后CT脑池造影;关节造影、经内窥镜胰胆管造影(ERCP)、疝或瘘道造影、子宫输卵管造影、涎腺造影、经皮肝胆管造影(PTC)、窦道造影、胃肠道造影和“T”型管造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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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碘海醇。 |
阿德福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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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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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218 |
国药准字H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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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心血管造影、动脉造影、尿路造影、静脉造影、CT增强检查;颈、胸和腰段椎管造影、经椎管蛛网膜下腔注射后CT脑池造影;关节造影、经内窥镜胰胆管造影(ERCP)、疝或瘘道造影、子宫输卵管造影、涎腺造影、经皮肝胆管造影(PTC)、窦道造影、胃肠道造影和“T”型管造影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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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给药剂量取决于检查的种类、病人的年龄、体重、心输出量和全身情况及使用的技术。一般而言,该药的常用碘浓度和容量与目前使用的其它含碘造影剂相似。和其它造影剂一样,在用药前后都必须保证体内有充足的水分。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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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明显的甲状腺病症患者。 2、对碘海醇注射液有严重反应既往史者。 3、有癫痫病史的人,不宜在蛛网膜下腔使用碘海醇。 4、有严重的局部感染或全身感染,而可能形成菌血症的患者,禁忌腰椎穿刺术。 5、鉴于怀孕期间应尽量避免接触放射线,故需权衡X线检查的利弊关系。除非医生认为必要,否则孕妇应禁用。 6、由于剂量限制,对造影时失败者,也不宜即时进行重复造影。 |
一项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 :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 在两项针对HBeAg阳性和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国际研究中,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组48周的疗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的所有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包括 :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阿德福韦酯10 mg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 在研究437和438研究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 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延长期的治疗中,492例患者接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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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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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心血管造影、动脉造影、尿路造影、静脉造影、CT增强检查;颈、胸和腰段椎管造影、经椎管蛛网膜下腔注射后CT脑池造影;关节造影、经内窥镜胰胆管造影(ERCP)、疝或瘘道造影、子宫输卵管造影、涎腺造影、经皮肝胆管造影(PTC)、窦道造影、胃肠道造影和“T”型管造影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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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度的感觉异常,如热感或暂时性的金属味觉。腹部不适或疼痛很罕见(发病率<1﹕1000),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也很少见(发病率<1﹕100,但>1﹕1000)。过敏样反应较少见,通常表现为轻度的呼吸道和皮肤反应,如呼吸困难、皮疹、红斑、荨麻疹、瘙痒和血管性水肿,它们可在注射后立即出现也可在几天后出现。严重的反应如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或肺水肿非常少见。过敏样反应可能与剂量和用药途径无关。严重反应的最初症状可能仅是轻微的过敏症状,必须马上停止继续使用造影剂,必要时应立即通过血管给药进行相应的治疗。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病人其过敏反应的症状可能不典型,容易误为迷走神经反应。迷走神经反应可引起低血压和心律过缓,很少见。严重皮肤反应如多行性渗出性红斑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很少见。偶可发热伴寒战。碘中毒或“碘中毒性腮腺炎”是一种罕见的与使用碘造影剂有关的并发症,表现为腮腺的肿胀和触痛,可在检查后持续达10天。 2、和含碘造影剂有关的不良反应本质上一般都为轻到中度且为暂时性的,非离子型造影剂的不良反应要比离子型造影剂更少。重度反应和致死反应非常罕见。 3、在动脉内注射造影剂所引起的不良反应性质与注射的部位和剂量有关。选择性动脉造影或其它相应的技术操作可使目标器官处于高浓度造影剂状态,可能会引起相应器官的并发症。外周血管造影常会引起远端的热感和疼痛(发病率>1﹕10)。短暂性S-肌酐上升也很常见,但通常无临床意义。肾功能衰竭非常罕见。不过有致死病例的报道。冠状、脑或肾动脉注射后会引起动脉痉挛并导致局部出血。神经系统反应非常罕见,它们可为癫痫发作或短暂性运动或感觉障碍。偶可在随访的CT扫描时见到造影剂通过血脑屏障为脑皮质摄取,有时可伴短暂性意识模糊或皮层盲。严重的心脏并发症如心律紊乱、心功能减退或心肌缺血都很少见。 4、静脉造影后的血栓性静脉炎和静脉内血栓形成很少见。曾有极个别关节痛的病例报道。 5、鞘内注射后的不良反应可能在检查后几小时甚至几天后延迟出现。其发生率与单独腰穿相似。头痛、恶心、呕吐和头晕很常见,主要与穿刺点脑脊液渗漏引起蛛网膜下腔压力下降有关。有些病人会有严重的头痛并持续几天。不要抽出太多的脑脊液以避免压力过度下降。轻度的局部疼痛、外周感觉异常和根性疼痛偶可发生在注射的部位(发病率<1﹕10,但>1﹕100)。下肢疼痛和痛性痉挛偶有见到。脑膜刺激所致的畏光和假性脑膜炎偶有发生。症状明显的化学性脑膜炎非常罕见,也应考虑有感染性脑膜炎的可能。非常少见的反应有短暂性脑功能失调,包括癫痫发作、短暂性意识丧失、运动和感觉障碍。少数病人有EEG的改变。 6、体腔内使用时,全身性过敏反应少见。 7、ERCP:淀粉酶水平略有升高比较常见。ERCP检查后偶可在肾脏内见到造影剂,此情况提示ERCP后胰腺炎的危险性大为增加。也有发生坏死性胰腺炎的个案报道。 8、口服造影剂后偶可发生胃肠道不适。 9、子宫输卵管造影:常有下腹部短暂性轻度疼痛。 10、关节腔造影:造影术后疼痛比较常见。症状明显的关节炎罕见,此种病人应考虑感染性关节炎的可能。 11、疝造影:轻度的术后疼痛较常见。 |
药效学特征作用机制: nbsp; 阿德福韦是一种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类似物,在细胞激酶的作用下被磷酸化为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即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来抑制HBV DNA多聚酶(逆转录酶);一是与自然底物脱氧腺苷三磷酸竞争,二是整合到病毒DNA后引起DNA链延长终止。阿德福韦二磷酸盐对HBV DNA多聚酶的抑制常数(Ki)是0.1μM,但对人类DNA多聚酶α和γ的抑制作用较弱,Ki值分别为1.18μM和0.97μM。抗病毒活性: 通过转染HBV的人类干细胞瘤细胞系确定阿德福韦体外抑制50%病毒DNA复制的浓度(IC50)为0.2~2.5uM。阿德福韦与拉米夫定合用在体外表现出附加的抗-HBV活性。耐药性: 对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仍然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的患者进行了长期耐药性分析(96~144周),确定了rtN236T和rtA181V变异与阿德福韦耐药有关。体外研究发现rtN236T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4~14倍,产生这种变异的6/6名患者的血清HBV DNA发生反跳。rtA181V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2.5~3倍,产生这种变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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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含碘造影剂可能会引起过敏性反应或其他过敏现象。虽然碘海醇引起剧烈反应的风险甚微,但仍应事先制定紧急救治程序,以便发生严重的反应时能马上进行治疗。有过敏症或气喘病史,或是曾对含碘造影剂有不良反应的病人,使用此造影剂时需要特别小心。必需造影时,可考虑在造影前使用皮质类固醇及抗组胺剂。 2、一旦发现有大量造影剂流入病人脑内的迹象,可考虑使用巴比妥酸盐进行抗惊厥治疗。 (1)术前护理及术前用药:倘若病人需要镇静剂,可使用苯甲二氮卓。病人若感觉到强烈的痛楚,可服用止痛药。需确保病人在进行检查前有充足的水分。 (2)术后护理及术后用药:病人接受脊髓造影后,须仰卧病床,头部保持高抬至少6小时,并在24小时内不得自行移动。若怀疑病人的癫痫发病阈有所降低,需密切监护。 倘若癫痫发作,须马上给予抗癫痫治疗,例如把10mg苯甲二氮卓缓慢的注射入静脉。要防止复发,可在停止发病20~30分钟后,在肌肉内注射200mg苯巴比妥。鼓励病人进食流质食品和可以接受的固体食物。若发生持续性恶心或呕吐现象,应立即考虑进行静脉输液,以更换体液。必要时,可给予止吐剂。 (3)后备术后护理:在脊髓造影后,病人挺身端坐在轮椅上,可能会减少发生不良反应。这种挺身端坐姿势,可能有助于延迟造影剂向上身散播,并加强腰部蛛网膜的吸收能力。要告诫病人切记在术后24小时内不可弯身下俯。同时要指导病人,应尽量避免移动身体,以减少脑脊液泄漏。 3、体外试验表明非离子型造影剂对止血(即血凝固机理)的抑制作用比浓度相似的离子型造影剂为低。因此,血管造影应按标准步骤进行。血管造影导管应经常冲洗并避免血液和造影剂在注射器及导管中长时间接触。 4、对高危病人如患有严重肝脏或肾脏机能不全,甲状腺病及骨髓白血病的病人,使用时应特别小心,给予特别监护,且应避免脱水。必要时术后进行透析治疗。 5、碘造影剂可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嗜铬细胞瘤患者进行静脉注射时,应预防性地给予α-受体阻断剂,以避免出现高血压危象。血清内肌酸酐浓度超过500μmol/L的糖尿病患者,应避免用此造影剂(除非检查为病人带来的益处明显超过冒险成分)。 6、确保病人在接受造影剂前后有良好的水电解质平衡。 7、所有含碘质造影剂均可能妨碍甲状腺功能的检查。甲状腺组织的碘结合能力可能会受造影剂影响而降低,并且需要数日甚至两星期才能完全恢复。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碘海醇会损害生育能力或导致畸形婴儿,但怀孕期间应尽量减少使用,直至在病人中进行严格控制的研究有明确的结论为止。此造影剂被排入母乳的程度,虽然估计是相当轻微,但实际情况尚未确定。 9、造影剂也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应使用专用的注射针和针筒。 10、每瓶碘海醇应只供一名病人使用,剩余的部分应弃掉。 11、造影前2小时应禁食。 12、本品如有变色、沉淀则不能使用。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并未确立。实验性动物研究的结果并不直接或间接表明在人类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中的损害作用。因为在妊娠的任何时候都应避免射线的照射,所以在考虑对妊娠妇女使用造影检查时必须慎重权衡利弊。碘海醇注射液不应用于妊娠妇女,除非临床医生认为利远大于弊时。 造影剂在人类的乳汁中排出极少,再者通过胃肠道吸收的量也极少。因此对吃奶的婴儿损害的可能性很小。 14、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5、老年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6、药物过量: 临床前的实验数据提示本品有高度的安全范围,在日常血管内使用时还未制定出固定的剂量上限水平。全身性过量使用的可能性很小,除非病人接受高达2000mgI/公斤体重的剂量且超过限定时间。检查的持续时间很重要,因为肾脏耐受高浓度造影剂的能力有限(t1/22小时)。偶然的过量使用最可能发生在对儿童施行复杂的血管检查,特别是多次反复注射高浓度的造影剂。万一过量,必须马上纠正任何水电解质的不平衡。连续监测肾功能3天,如需要可进行血透以消除过量的造影剂。没有特殊的造影剂拮抗剂。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肝功能 :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恶化。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包括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指标。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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