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枢神经(脑及脊髓)、腹、胸、盆腔、四肢等人体脏器和组织的磁共振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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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钆喷酸双葡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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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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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60002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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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枢神经(脑及脊髓)、腹、胸、盆腔、四肢等人体脏器和组织的磁共振成像。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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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次0.2ml/kg(或0.1mmol/kg),最大用量为按体重一次0.4ml/kg。 1、颅脑及脊髓磁共振成像:必要时可在30分钟内再次给药。 2、全身磁共振成像:为获得充分的强化,可按体重一次0.4ml/kg给药。最佳强化时间一般在注射后45分钟之内。为排除成人病变或肿瘤复发,可将用量增至按体重一次0.6ml/kg,以增加诊断的可信度。 3、尽可能使用最低批准剂量。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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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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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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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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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中枢神经(脑及脊髓)、腹、胸、盆腔、四肢等人体脏器和组织的磁共振成像。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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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磁共振造影剂不良反应极少,个别患者给药后可出现面部潮红,荨麻疹,恶心,呕吐,味觉异常,注射部位轻度热、痛感,支气管痉挛,心悸,头晕,头重,寒颤,惊厥,低血压等不良反应,个别患者有过敏、喉头水肿、休克等反应。亦有重症肌无力急剧恶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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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重肾损害、癫痫、低血压、哮喘及其他变态反应性呼吸道疾病患者及有过敏倾向者慎用。 2、注射时注意避免药液外渗,防止引起组织疼痛。 3、部分患者用药后血清铁及胆红素值略有升高,但无症状,可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4、本品的有效增强时间为45分钟,静脉注射后,应立即进行MRI检查。 5、一次检查后所剩下的药液应不再使用。 6、应用本品时应遵守磁共振检查中有关的安全规定。 7、应谨慎使用GBCAs。当平扫磁共振不能获得相应至关重要的诊断信息时,可使用GBCAs,尽可能使用最低批准剂量。 8、钆沉积: (1)当前证据表明,多次使用GBCAs后,痕量钆可残留于脑部及其他身体组织中。研究报道显示,多次使用GBCAs后可引起脑部信号强度增加,特别是在齿状核和苍白球,目前线性GBCAs相关报道较多,大环类GBCAs报道较少。动物实验研究显示在重复使用线性GBCAs之后钆沉积量高于重复使用大环类。 (2)脑部钆沉积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3)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钆在脑部沉积相关的潜在风险,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和批准剂量使用,推荐使用满足诊断的最低批准剂量并在重复给药前进行仔细的获益风险评估和患者知情沟通。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显示钆喷酸双葡胺有轻微延缓胎儿发育的迹象,孕妇使用该药是否安全目前尚未有足够的研究结果来证明,因此,除非医生认为必须,否则尽量避免使用。 (2)该药在人乳中是否分泌尚未明确,但考虑到很多药物都会通过乳汁排出,因此给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10、儿童用药: (1)2-16岁的儿童在进行中枢神经、颅外组织及躯体的磁共振成像时,可以使用本品。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消除,婴幼儿的肾功能尚未发育成熟,本品在婴幼儿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尚未研究,故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得到证实。 11、老年用药:临床研究至今,未见特异性针对老年人的问题。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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