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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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辅料为:丙二醇、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十八醇、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乙酯。 |
磺胺嘧啶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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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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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18 |
国药准字H108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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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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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 |
用消毒溶液清洁创面后,本品可直接涂于创面,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贴于创面,再覆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涂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软膏用量随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每日用量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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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5.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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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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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及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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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用于烧伤、外伤所致新鲜创面、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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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外用,代替磺胺嘧啶银,有促进创口愈合和抗菌、收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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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