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苯唑西林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注射用苯唑西林钠
|
硫酸沙丁胺醇注射液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g |
2ml:0.48mg(相当于沙丁胺醇0.4mg) |
| 剂型 | 注射剂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苯唑西林钠。 |
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其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硫酸盐。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415 |
国药准字H11021681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2.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 用法用量 | 本品供肌肉注射时,每0.5g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1.肌肉注射成人一日4~6g,分4次给药。|2.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8g,分2~4次给药,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2g。|3.小儿体重40kg以下者,每6小时按体重给予12.5~25mg/kg,体重超过40kg者予以成人剂量。|4.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者每12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6小时按体重25mg/kg。|5.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
静脉给药:|1.静脉注射,1次0.4mg,用5%葡萄糖注射液20ml或氯化钠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2.静脉滴注,1次0.4mg,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滴注。 |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荨麻疹等各类皮疹较常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少见;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静脉使用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3.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 禁忌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其任何成分曾有过敏记录的病人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目前缺乏本品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注射本药。如有必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儿童用药 | 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荨麻疹等各类皮疹较常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少见;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静脉使用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3.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对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可能对本品呈交叉过敏。|2.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3.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巴比妥、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药物存在配伍禁忌,不宜同瓶滴注。|2.丙磺舒可减少苯唑西林的肾小管分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3.阿司匹林、磺胺药可抑制本品对血清蛋白的结合,提高本品的游离血药浓度。 |
1.同时应用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2.并用茶碱类药时,可增加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也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