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6岁以下小儿退热、镇痛、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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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100毫克、苯巴比妥1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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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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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14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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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6岁以下小儿退热、镇痛、镇惊。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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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若症状未缓解,间4~616~201.5~2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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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呼吸抑制及卟啉病患者禁用。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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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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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6岁以下小儿退热、镇痛、镇惊。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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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不良反应。2.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某些儿童应用本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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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4.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