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E-氨甲环酸。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
|
生产企业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71 |
国药准字Z200442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般成人一次0.25-0.5g,必要时可每日1-2g,分1-2次给药。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2、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2、严重不良反应:据报道,有出现休克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给予对症处置。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可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3、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4、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5、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7、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儿童用药:未进行该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老年用药: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遵医嘱。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