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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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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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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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519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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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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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以氧氟沙星计):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5-7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为10-14日。 4、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6周。 5、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7-14日。 6、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 7、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为10-14日。 8、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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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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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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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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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癲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白细胞降低,注射部位刺激症状,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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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每0.2g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氏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需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本品在小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