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对比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1图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1ml:0.5mg

2ml:0.25g

剂型

注射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

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性状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592

国药准字H33021261

作用与功效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4.抗休克。|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1.本品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2.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3.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用法用量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常用量|(1)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极量:一次2mg。|(2)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 01~0. 02mg/kg,每日2~3次。|2.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每次0.03~0.05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3.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 5~1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mg。|4.解毒:|(1)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2) 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5.抗休克改善循环 :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6.麻醉前用药:|(1)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2)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

1.肌肉注射一次0.15g~0.25g。|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不良反应

1.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1)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2)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3)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4)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5)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2.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禁忌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有关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使用需考虑用药的利弊。本品可分泌至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儿童脑部对本品敏感,尤其发热时,易引起中枢障碍,慎用。

2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腺体分泌易受影响,慎用本品。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药理作用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1、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2、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咨询专科医生。 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注意事项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6.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5.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6.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7.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2.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4.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