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拉西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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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吡拉西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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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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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4g |
2ml:0.25g |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 |
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725 |
国药准字H33021261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2.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1.本品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2.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3.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0克(2-5片),每日三次,但国人由于消化道 反应明显,常常应用0.8-1.2克(2-3片),每日三次,4-8周为一个疗程。 |
1.肌肉注射一次0.15g~0.25g。|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
| 不良反应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易兴奋、头 晕、头痛和睡眠障碍。这些症状均不很重,且与服用剂 量大小无关。Huntington舞蹈病者,服用吡拉西坦可以 加重症状。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 胀、腹痛为常见的不良反应。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 接相关。3.轻度肝功能损害偶可见到,表现为轻度氨基 转移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 禁忌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
| 儿童用药 | 早产儿和新生儿忌用。 |
2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脑代谢改善药,属于γ-氨基丁酸的环形衍生物,有抗物理因素、化学因素所致的脑功能损伤的作用。2.能促进脑内ATP的生成,可促进乙酰胆碱合成并增强神经兴奋的传导,具有促进脑内代谢作用。3.对缺氧所致的逆行性健忘有改进作用,可以增强记忆,提高学习能力。 4.动物实验的急性毒理试验表明,小鼠灌胃剂量大于10g/kg,未见死亡。5.静脉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9.2g/kg。6.亚急性和慢性毒理实验均未发现对大鼠、狗的生长发育有任何不良影响,对血液、心、肝、肾、脑等重要内脏器官和功能均无影响。 |
1、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2、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咨询专科医生。 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下列情况应慎用:|(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2)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5.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6.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7.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华法林联合应用时,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可诱导血小板聚集的抑制。 |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