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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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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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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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奥斯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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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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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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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奥美拉唑20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6000、二氧化钛、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水分散体 (L30D-55)、滑石粉、95%乙醇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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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国药准字H19999493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利巴韦林胶囊/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泡腾颗粒/利巴韦林注射液/利巴韦林颗粒/利巴韦林分散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胃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返流性食道炎:一次20~6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氏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连用5天,或遵医嘱。 利巴韦林注射液: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利巴韦林片: 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利巴韦林胶囊: 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利巴韦林分散片: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性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利巴韦林含片: 每隔1-2小时含1片或一次1片,一日4次。 利巴韦林颗粒: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利巴韦林泡腾颗粒: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3、小儿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0mg(10mg/kg/日)计算,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利巴韦林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利巴韦林气雾剂: 1、喷雾吸入: (1)口腔用:用于病毒性咽峡炎、病毒性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使用时先将气雾剂瓶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口腔的角度,对准口腔咽喉部,揿压气雾罐,喷雾至口腔咽喉部。 (2)鼻腔用:用于病毒性鼻炎,可喷雾入鼻腔,使用时可以擤鼻子或直接去除分泌物清洁鼻道,将气雾剂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鼻腔的角度,揿压气雾罐,喷雾到鼻腔内。 (3)口、鼻腔联合应用: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可喷雾口腔配合鼻腔同时使用,有效地控制上呼吸道病毒感染。 2、用量:首次使用1小时内揿喷4次,一次2-3揿,以后每隔一小时喷一次,一次2-3揿,2日以后一日4次,一次2-3揿,成人每日平均剂量20-30mg,儿童每日平均剂量15-20mg。 利巴韦林喷剂: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或遵医嘱。 利巴韦林喷雾剂: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全球临床试验中3096例患者(其中2631例来自双盲或开放的国际多中心研究)暴露于奥美拉唑,发生率≥2%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6.9%)、 腹痛(5.2%)、恶心 (4.0%)、腹污(3.7%)、呕吐(3.2%)和胃肠胀气(2.7%)。 |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2、有心脏病史或心脏病患者。 3、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 4、自身免疫性肝病患者。 5、活动性结核患者不宜使用。 6、地中海贫血和镰状细胞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 7、胰腺炎患者。 |
| 禁忌 | 1.已知对奥美拉唑、其他苯并咪唑类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超敏反应可能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肾炎和荨麻疹2. 与其它质子泵抑制剂一样,奥美拉唑不应与阿扎那韦、奈非那韦谷用3.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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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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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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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 个别患者可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消化道反应。 利巴韦林注射液: 本药毒性较低,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红蛋白,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口渴等,长期大量使用,可致可逆性免疫抑制。 1、心血管系统:可出现低血压,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惠者服用本药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 2、精神神经系统:可出现眩晕、头痛、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 3、呼吸系统:对呼吸道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患者)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另可见鼻炎等。 4、肌肉骨骼系统:可见肌肉痛、关节痛。 5、肝脏:长期或大剂量服用会影响肝功能。约25%的患者可出现血胆红素增高。 6、胃肠道:少见食欲减退、胃痛、胃肠出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 7、血液:可出现可逆性贫血、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网状细胞增多。 8、皮肤:可见脱发、皮疹(接触者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肤发红、眼周水肿)、瘙痒等。 9、眼:可出现结膜炎。 10、耳:可出现听力异常。 11、动物实验发现本药可诱发乳房、胰腺、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 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胶囊/利巴韦林分散片/利巴韦林含片/利巴韦林泡腾颗粒/利巴韦林喷剂/利巴韦林喷雾剂: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利巴韦林颗粒: 1、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2、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利巴韦林滴眼液: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利巴韦林气雾剂: 1、本品为气雾剂,成人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儿童使用极个别病人可见恶心、腹泻等。 2、鼻腔喷雾在首次使用时偶有刺激反应,继续使用适应后反应可消失。 3、服用利巴韦林口服制剂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肠胃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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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末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 假如出现烧心持线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7. 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使用质子泵抑制剂治疗可能会导致胃肠道感染风险轻微升高,如沙门氏菌和弯曲杆菌感染。9. 如果患者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骨折风险(尤其是老年患者):定期监测血镁水平,防止低镁血症的出现。10. 由于质子泵抑制剂与氣吡格雷存在相互作用,建议正在使用氯吡格雷类的患者在治疗前,与医生就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交流,以确保用药安全。11. 患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咨询医生:既往患有胃溃疡或胃肠道手术史、年龄在55岁以上且出现新的或最近有症状变化。1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1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8. 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6、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对肝功能、造血系统有不良影响。 7、利巴韦林气雾剂:本品系受压容器,切勿受热,并避免撞击或自行拆启以防危险。 8、利巴韦林注射液: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9、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11、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12、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13、药物过量:大剂量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患者)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应避免与口服咪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及氟康唑等同时使用。2. 奥美拉唑与克拉霉素联合用药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主要是头痛)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3.应避免与地西泮(安定)、苯妥英、华法林、硝苯地平、地高辛、西沙必利、奎尼丁、环抱素、咖啡因、茶碱、甲氨蝶呤、圣约翰草和利福平同时使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可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的生长。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本品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并中和抗体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