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无抑制性和返流性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与排尿有关的症状缓解,如尿急、尿频、尿失禁、夜尿和遗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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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奥昔布宁。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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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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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1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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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无抑制性和返流性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与排尿有关的症状缓解,如尿急、尿频、尿失禁、夜尿和遗尿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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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为一次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为一次5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2、5岁以上儿童口服常用量:一次5mg,一日2次;最大剂量,一次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3、5岁以下儿童的临床数据不足,不推荐使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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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患者禁用,部分或完全胃肠道梗阻、麻痹性肠梗阻、老年或衰弱病人的肠张力缺乏、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阻塞性尿道疾病患者及处于出血性心血管状态不稳定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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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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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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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无抑制性和返流性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与排尿有关的症状缓解,如尿急、尿频、尿失禁、夜尿和遗尿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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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口干、少汗、视力模糊、心悸、嗜睡、头晕、恶心、呕吐、便秘、阳痿、抑制泌乳等抗胆碱能药物所产生的类似症状,个别患者可见过敏反应或药物特异反应,如荨麻疹和其它皮肤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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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老年和所有植物神经病患者慎用。 2、肝、肾疾病患者慎用。 3、伴有食管裂孔疝的消化性食管炎患者慎用。 4、妊娠妇女慎用,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使用。 5、回肠和结肠造口术患者慎用。 6、司机、机器操作工、高空作业人员及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在使用本品时,应告知可能产生视力模糊或瞌睡等症状。 7、伴有感染的患者,应合并使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8、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大剂量使用可能抑制肠蠕动而产生麻痹性肠梗阻。 9、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血压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加重症状。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