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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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泛昔洛韦,化学名称:2-[2-[9-(2-氨基-9H-嘌呤基)]乙基]-1,3-丙二醇二乙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N,N-二甲基-3-二苯并(b,e)-噁庚英-11(6H)亚基-1-丙胺盐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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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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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75 |
国药准字H20030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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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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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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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战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5.实验室异常可有ALT、AST增高、血中脂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胆红素增高、白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减低,偶有血肌酐增高,曾有报道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大剂量本品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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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怀孕大鼠和家兔服用本品后对其胎仔发育未见异常,但缺乏人类临床资料,孕妇使用本品需充分权衡利弊。大鼠实验证实本品的前体喷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高于血浆浓度,但是否经人乳分泌尚无定论,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 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 65岁以上老人服用本品后的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发生率与年轻人相似,但服药前要监测肾功能以及及时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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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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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具有阻断H1和H2受体的作用,同时也是胆碱能受体和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其阻断H1受体效价比苯海拉明强775倍,比安太乐强56倍,比赛庚啶强11倍。用本品117mg/kg、83mg/kg、50mg/kg皮肤给药,对右旋糖酐引起的小鼠全身性瘙痒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小鼠的皮肤血管通透性有明显的降低作用,而且比苯海拉明强,并抑制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过敏反应,对三种过敏模型的抗过敏作用均呈现较好的量效关系。毒理学本品对完整的以及破损的皮肤产生中度刺激性,但停药一周可完全恢复。小鼠(口服)LD50148~178mg/kg,大鼠346~46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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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 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 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 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株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疗效不佳时,应考虑病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对阿昔洛韦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 本品并不能完全治愈生殖器疱疹,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7. 药物过量,采用对症及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有助于消除本品。 8. 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