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活血解毒。用于湿热蕴肤,郁滞不通所致的白疕,症见皮肤呈红斑湿润,偶有浅表小脓疱,多发于四肢屈侧部位;银屑病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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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甘草、白鲜皮、防风、土茯苓、蝉蜕、黄柏、地黄、山银花、赤芍、连翘、当归。 |
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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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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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49 |
国药准字H2012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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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活血解毒。用于湿热蕴肤,郁滞不通所致的白疕,症见皮肤呈红斑湿润,偶有浅表小脓疱,多发于四肢屈侧部位;银屑病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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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3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过敏性结膜炎1滴/次,每日3次滴眼。各种眼科术后炎症手术前24小时开始滴用,1-2滴/次,每日3-4次滴眼,术后继续用3-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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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因接受其它药物可致出血时间延长的患者慎用。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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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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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活血解毒。用于湿热蕴肤,郁滞不通所致的白疕,症见皮肤呈红斑湿润,偶有浅表小脓疱,多发于四肢屈侧部位;银屑病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所致的眼部瘙痒及各种眼科手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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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病人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病人禁用; 2.肾功能不全或因血容不足有肾功能衰竭危险的病人禁用 3.临产分娩及产妇禁用; 4.对酮咯酸氨丁三醇有过敏史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病人禁用; 5.本品禁用于手术疼痛的预防或手术中镇痛; 6.可疑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不完全止血和高危出血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