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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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化学名称:盐酸伐昔洛韦,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
升药底,蛇床子,升华硫,樟脑,冰片,苯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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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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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50 |
国药准字Z440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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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杀菌,收湿、止痒。用于头癣,体癣,足癣,慢性湿疹,滋水搔痒,疥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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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外用。洗净,涂抹患处,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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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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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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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杀菌,收湿、止痒。用于头癣,体癣,足癣,慢性湿疹,滋水搔痒,疥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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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反应应停药;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