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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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化学名称:盐酸伐昔洛韦,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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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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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50 |
国药准字H4402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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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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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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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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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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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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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