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敏消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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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皮敏消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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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珍珠暗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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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天使 |
速笑 |
| 规格 | 0.4g*10粒*5板 |
0.3g*84片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糖衣、薄膜衣) |
| 主要成分 | 苦参、苍术、防风、荆芥、白鲜皮、蛇床子。 |
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等16味。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l0950057 |
国药准字Z21021357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凉血止痒。用于急、慢性荨麻疹。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本品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急性荨麻疹疗程l周,慢性荨麻疹和急性湿疹疗程2周。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腹泻,恶心,头晕,大便不爽,停药后可恢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孕妇、产妇忌服。 |
孕妇禁用。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海鲜之品。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急性荨麻疹者,服药三天;慢性荨麻疹者,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剧者,应去医院就诊。5.成人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不宜超过一个月。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