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珍珠暗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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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珍珠暗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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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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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速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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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g*84片 |
1% |
| 剂型 | 片剂(糖衣、薄膜衣) |
凝胶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等16味。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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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357 |
国药准字H20103279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本品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1.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2.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孕妇禁用。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海鲜之品。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