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珍珠暗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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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珍珠暗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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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唑斯汀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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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速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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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g*84片 |
10mg*7片 |
| 剂型 | 片剂(糖衣、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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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等16味。 |
咪唑斯汀。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包衣片。 |
| 生产企业 |
Sanofi Winthrop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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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357 |
国药准字J20080070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本品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本品为白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10mg),每日1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嗜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
| 禁忌 | 孕妇禁用。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海鲜之品。 |
1. 对咪唑斯汀过敏。2. 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3. 肝功能障碍。4. 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5. 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6. 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对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的发育无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但缺乏人类妊娠期使用的经验,故建议妊娠及授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缺乏12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资料。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人可能对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的潜在作用特别敏感。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咪唑斯汀具有独特的抗组胺和抗过敏反应炎症介质的双重作用。体内和体外药理学实验均表明咪唑斯汀是一种强效的、高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在利用过敏反应动物模型进行的实验中,咪唑斯汀还可抑制活化的肥大细胞释放组胺(0.3 mg/kg,口服)以及抑制嗜中性粒细胞等炎性细胞的趋化作用(3 mg/kg,口服)。同时,咪唑斯汀还抑制变态反应时细胞间粘附性分子-1的释放。药理实验显示咪唑斯汀具有抗炎活性,这可能与具有抑制5-脂肪氧合酶的作用有关。人体内进行的组胺诱导的风团和红斑研究显示,给予本品10 mg后,其抗组胺作用迅速、强效(4小时后抑制80%症状)和持久(24小时)。长疗程给药后,未发生耐药现象。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均表明咪唑斯汀在抗组胺剂量下没有抗胆碱能作用和镇静作用。毒理研究:对若干种属动物的研究显示,在咪唑斯汀剂量超过治疗剂量10-20倍时,仅出现对心脏复极化的影响。在对清醒的犬进行实验显示,在70倍于治疗剂量下,心电图结果显示了咪唑斯汀与酮康唑的药理学相互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不得嚼碎服用。2. 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与西咪替丁﹑环孢菌素和硝苯地平等对肝脏氧化有抑制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慎重。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合用,可使本品血浆浓度中度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