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紫溶液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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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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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保定市金钟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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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953 |
国药准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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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甲紫溶液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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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 |
常用剂量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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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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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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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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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紫溶液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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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三苯甲烷类染料消毒剂,能与微生物酶系统发生氢离子的竞争性对抗,使酶成为无活性的氧化状态,而发挥杀菌作用。主要对革兰阳性菌如葡萄球菌、白喉杆菌,以及绿脓杆菌、白念珠菌、表皮癣菌有杀灭作用,对其它革兰阴性菌和抗酸杆菌几乎无作用。本品毒性小,对组织无刺激,且能与坏死组织凝结成保护膜,起收敛作用。有实验报告表明动物全身性(或系统性)吸收甲紫可致癌,有的国家规定甲紫溶液只能用于局部未破损皮肤,严禁内服。但目前国内尚未见有关甲紫致癌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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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