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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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丹皮酚、丁香油。辅料:硬脂酸、碳酸钾、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甘油、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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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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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国药准字Z2006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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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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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搽患处。一日3-4次,搽药30分钟后,局部日光浴或紫外线照射15~30...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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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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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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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温肤,清除沉着于局部的未成熟异常粘液质。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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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将患处揉搓后涂药,涂药后务必继续揉搓至自斑发红为止; 2、本品为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正常皮肤上; 3、用药后若出现水肿性红斑、水疱等症状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4、过敏性体质慎用; 5、避免长时间日光曝晒。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3.产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