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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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其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硬脂酸、十八醇、液状石蜡、甘油、吐温-80、三乙醇胺、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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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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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277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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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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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3次。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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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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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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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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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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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5受体,从而阻止过敏反应的发作,解除组胺的致痉和充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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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老年人及2岁以下小儿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