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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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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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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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1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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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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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每次0.2g,每日1-2次。 2、静脉注射:每次0.4g,每日1-2次,以5℅葡萄糖液20ml稀释后使用。 3、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以5℅葡萄糖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同时应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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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含本品药物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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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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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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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昏、心率减慢、乏力、皮肤麻木、发热感,口干、呕吐、恶心等。大多能自行消失或停药后能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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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注意事项: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轻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