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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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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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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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759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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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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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0.3mg(1支),静脉滴注或缓慢推注(用20ml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毎日一次或两次。肌注或皮下注射:每次0.3mg(1支),每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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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中任何一成分过敏者,血管疾病患者(有脑血管病史、Raynaud`s现象),暂时的动脉炎患者,冠心病患者(心绞痛、无症状缺血等),严重的肝功能损伤患者和脓血症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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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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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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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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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15-20%的病人出现鼻塞、头疼、短暂的恶心和胃不适,但与食物一起服用时,通常可避免。大多数情况下,不需特殊处理,副作用会自然消失。 2、以下的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发生:呕吐、腹泻、皮肤反应、感觉异常、心绞痛加重,同时,偶见心律失常和心动过缓、外周动脉血管失调(如四肢缺血)。 3、在个别情况下,在长时间期内(几年)服用高剂量(与推荐剂量相比)的本品后,结缔组织会出现变化(纤维化)。这些变化也会累及腹膜后腔,并伴随有诸如背痛或下尿道梗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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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肾衰患者、轻微肝功能损伤患者和严重心动过缓者应慎用。本品不应与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衰竭,所以非肠道给药后应监测动脉血压。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对胎儿有任何的影响,但在怀孕妇女中没有进行临床对照实验。由于本品对子宫有收缩作用,因此它不能用于怀孕期妇女。本品能否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本品在哺乳期禁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未发生由于服药过量的严重表现和症状。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