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中医辨证属于脾肾气虚兼气滞湿热证,症见腹痛,腹泻,腹胀,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肛门灼热,口粘苦,情绪不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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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骨碎补、白术、党参、茯苓、薏苡仁、陈皮、黄柏、一枝黄花、铁苋菜、泽泻、大黄、槟榔、白芍、乌药、厚朴、防风、桂枝、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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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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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40001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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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中医辨证属于脾肾气虚兼气滞湿热证,症见腹痛,腹泻,腹胀,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肛门灼热,口粘苦,情绪不安等。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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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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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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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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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中医辨证属于脾肾气虚兼气滞湿热证,症见腹痛,腹泻,腹胀,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肛门灼热,口粘苦,情绪不安等。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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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偶感口干、口疮、头晕、咽痛、寐差、便秘等,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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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尚无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研究数据。 2、本品尚无超说明书剂量使用以及连续服用4周以上的人体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3、感冒发热者慎用。 4、用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 5、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6、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不适宜使用本品。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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