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肠道外支持;大手术、外伤或脓毒血症引起的严重肾功能衰竭以及急性和慢性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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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组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盐酸半胱氨酸。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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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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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209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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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肠道外支持;大手术、外伤或脓毒血症引起的严重肾功能衰竭以及急性和慢性肾功能衰竭。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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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250-500ml,缓慢滴注。小儿用量遵医嘱。进行透析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每日1000ml,最大剂量不超过1500ml。滴速不超过每分钟15滴。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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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氨基酸代谢紊乱、严重肝功能损害、心功能不全、水肿、低血钾、低血钠患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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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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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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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肠道外支持;大手术、外伤或脓毒血症引起的严重肾功能衰竭以及急性和慢性肾功能衰竭。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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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静滴速度过快能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寒战等反应。应及时减慢给药速度(静滴每分钟15滴为宜),老年人和危重患者尤要注意。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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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凡用本品的患者,均应低蛋白,高热量饮食。热量摄入应为每日2000千卡以上,如饮食摄入量达不到此值,应给予葡萄糖等补充,否则本品进入体内转变为热量,而不能合成蛋白。 2、应严格控制给药速度,不超过每分钟15滴。 3、使用过程中,应监测血糖、血清蛋白、肾功能、肝功能、电解质、二氧化碳结合力、血钙、血磷等,必要时检查血镁、和血氨。如出现异常,应注意纠正。 4、注意水平衡,防止血容量不足或过多。 5、尿毒症病人宜在补充葡萄糖同时给予少量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应给以适量胰岛素,以防出现高血糖。 6、尿毒症性心包炎、尿毒症脑病、无尿、高钾血症等应首先采用透析治疗。 7、使用本品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有无浑浊,密封完好才能使用。若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温水中溶解后再用。药液一经使用后,剩余药液切勿保存再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