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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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水解物酪蛋白和乳蛋白与山梨醇的灭菌液,含总氮(N)量应为0.6-0.8%(g/ml),含α-氨基酸应为总氨(N)的60%以上。本品可加入适量的色氨酸和其他氨基酸。 |
人工麝香、人参提取物、人工牛黄、肉桂、苏合香、蟾酥、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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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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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3 |
国药准字Z310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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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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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500-1000ml。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3次;或症状发作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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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 2、严重酸中毒禁用。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本品舌下含服者偶有麻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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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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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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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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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疹样过敏反应,一旦发生应停止用药。 2、偶有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发冷,发热或头痛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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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 2、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禁止使用。 3、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储存再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上药牌麝香保心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