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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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水解物酪蛋白和乳蛋白与山梨醇的灭菌液,含总氮(N)量应为0.6-0.8%(g/ml),含α-氨基酸应为总氨(N)的60%以上。本品可加入适量的色氨酸和其他氨基酸。 |
黄芪、蒲黄、五灵脂、三七、白茅根、水牛角浓缩粉、葛根、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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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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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453 |
国药准字Z2002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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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益气活血,清热利湿。用于慢性肝炎属气虚血瘀、湿热停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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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500-1000ml。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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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 2、严重酸中毒禁用。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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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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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益气活血,清热利湿。用于慢性肝炎属气虚血瘀、湿热停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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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致疹样过敏反应,一旦发生应停止用药。 2、偶有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发冷,发热或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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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 2、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禁止使用。 3、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储存再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应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