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之(司他夫定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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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沙之(司他夫定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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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通(胞磷胆碱钠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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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剂型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司他夫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胞磷胆碱钠和氯化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49 |
国药准字H20030964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的联合用药。 |
本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药间隔为12小时,服药与进餐无关。 成人:体重≥60kg,一次4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30mg,一日两次。 儿童:体重<30mg,一次1mg/kg,一日两次;体重≥30kg,按照成年患者给药。剂量调节:患者服药后若出现手足麻木、刺痛,需注意外周神经病变。这些症状在少年儿童中难以发现。若治疗中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终止司他夫定的治疗,症状可自动消失。但在某些病例中症状会加剧。待症状完全消失后,成年人可用以下剂量继续服药:体重≥60kg,一次20mg,一日两次;体重<60kg,一次15mg,一日两次。儿童用量为推荐剂量的一半。继续使用本品后,若再发生神经病变,需考虑完全停止本品治疗。 血透患者:推荐剂量为:体重≥60kg,20mg/24小时;体重〈60kg,15mg/24小时,在完成血透后或非血透日的同一时间服用。 |
静脉滴注:每次0.25-0.5g,每日1次,缓慢滴注。5-10日为一疗程。 |
| 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15~21%的病人出现外周神经症状,另外常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寒颤、发热、头疼、腹痛、腹泻、恶心、失眠、厌食。低于1%的病例出现胰腺炎,另有贫血、白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缺乏症,乳酸性酸中毒、肝脂肪变性、肝炎和肝功能衰竭、肌肉疼痛。其它可见焦虑、抑郁、神经炎、眩晕、嗜睡、神经痛、精神错乱、哮喘、呼吸困难。 |
1、全身:偶见发热、倦怠、过敏样反应,严重者有过敏性休克的报告。 2、心血管系统:偶见暂时性血压下降、心动过缓和心动过速。 3、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胃烧灼感、腹泻和肝功能异常。 4、呼吸系统:有发生过敏性哮喘的报告,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和喉水肿。 5、神经系统:偶见眩晕、震颤、头痛、失眠、兴奋、烦躁不安和痉挛。 6、皮肤五官:偶见皮疹及一过性复视。 |
| 注意事项 | 1警惕外周神经痛:外周神经痛表现为手脚麻木、刺痛。有外周神经痛病史的病人发病率较高,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并谨慎使用任何会加剧外周神经痛的药物。2乳酸性酸中毒∕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包括司他夫定在内的抗逆转录酶核苷类似物单独或联合用药会产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肪变性重度肝肿大,甚至致命的病例均有报导。这些病例多发于妇女。当予任何病人以司他夫定时,应小心,特别是对已发现肝疾病的患者。病人一旦在临床或实验中发现乳酸性酸中毒或脂肪变性重度肝肿大应停止用药。3胰腺炎:胰腺炎可能致命,与去羟肌苷和∕或羟基脲联用时发生胰腺炎的几率增高。故有胰腺炎史或先期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用药。4本药不能治愈HIV感染,患者仍可能患HIV感染引起的疾病,如机会致病菌感染,另外,本药也不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传染。 |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3、癫痫及低血压患者慎用。 4、本品为含钠制剂,请低钠者应用时注意。 |
| 药物相互作用 | 司他夫定是胸苷核苷类似物,可抑制HIV病毒在人体细胞内的复制。司他夫定通过细胞激酶磷酸化,形成司他夫定的三磷酸盐而发挥抗病毒活性。 |
胞磷胆碱为核苷衍生物,可增强脑干网状结构、尤其是与意识密切相关的上行网状结构激动系统的机能;增强锥体系统的机能,改善运动麻痹;改善大脑循环,通过减少大脑血流阻力,增加大脑血流而促进大脑物质代谢,对促进大脑功能恢复和促进苏醒等具有一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