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恶心,呕吐,泄泻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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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香薷、桔梗、白芷、葛根、薄荷、连翘、黄连、黄芩、茵陈、栀子、滑石、木香、砂仁、甘松、香附(炒)、陈皮、槟榔、茯苓、白扁豆(炒)、山楂(炒)、麦芽(炒)、稻芽(炒)、当归、白芍、甘草。 |
熊胆粉、冰片、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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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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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54 |
国药准字Z2003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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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恶心,呕吐,泄泻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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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g,一日3次。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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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见腹泻,肛门瘙痒,对症治疗后症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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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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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恶心,呕吐,泄泻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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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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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哺乳期妇女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5.严重肝、肾疾患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