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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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塞利洛尔。 |
龙血竭、三七、浙贝母、薏苡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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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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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33 |
国药准字Z200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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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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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粒(100-300mg),一日一次,早晨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于月经来潮第一天开始服药,连服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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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窦性心动过缓者及严重心动过缓者禁用。 2、继发于肺动脉高血压的右心室衰竭者禁用。 3、II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4、心源性休克及严重心衰者禁用。 5、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两周者禁用。 6、哮喘急性发作期禁用。 7、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严重肾损伤者禁用。 |
1.偶见皮肤瘙痒、烦热、口渴、便秘、胃脘不适、头晕、恶心、腹泻、皮疹、心悸、皮肤多油、多汗,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2.偶见转氨酶、尿素氮轻度升高、心电图改变、尿中出现红细胞,目前尚不能肯定是由于本药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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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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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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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困倦、嗜睡及恶心,一般反应轻微,偶见心悸、震颤,通常无需停药,罕见抑郁症及过敏反应。如果出现支气管痉挛、皮疹等与β-阻滞剂有关的副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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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心绞痛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长期服用本品时,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心绞痛加重和心肌梗塞。因此,对于这类病人,应在1-2周内在严密监测下逐渐减量,直至停止服用。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4、支气管痉挛患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甲状腺病患者慎用。 7、建议在大手术前几天停用本品。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脏病患者慎用;5.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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