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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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塞利洛尔。 |
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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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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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33 |
H201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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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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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粒(100-300mg),一日一次,早晨服或遵医嘱。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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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窦性心动过缓者及严重心动过缓者禁用。 2、继发于肺动脉高血压的右心室衰竭者禁用。 3、II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4、心源性休克及严重心衰者禁用。 5、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两周者禁用。 6、哮喘急性发作期禁用。 7、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严重肾损伤者禁用。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有报道腹胀感。-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和水肿。特殊病例有报道过敏性休克。在中国进行的106例受试者临床研究中,认为与可能用药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的变化有:1例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2例出现TBIL的升高。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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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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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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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困倦、嗜睡及恶心,一般反应轻微,偶见心悸、震颤,通常无需停药,罕见抑郁症及过敏反应。如果出现支气管痉挛、皮疹等与β-阻滞剂有关的副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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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心绞痛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长期服用本品时,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心绞痛加重和心肌梗塞。因此,对于这类病人,应在1-2周内在严密监测下逐渐减量,直至停止服用。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4、支气管痉挛患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甲状腺病患者慎用。 7、建议在大手术前几天停用本品。 |
对于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建议在医疗监控下服用该药品。由于服用该药品引起的连续性腹泻可能会极大地扰乱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的吸收。该药品含有聚乙二醇。对于含有聚乙二醇的药品,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水肿)的报道。特殊病例有过敏性休克报道。因此,建议不要给有可能对聚乙二醇过敏的患者服用该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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