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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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塞利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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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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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33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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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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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粒(100-300mg),一日一次,早晨服或遵医嘱。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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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窦性心动过缓者及严重心动过缓者禁用。 2、继发于肺动脉高血压的右心室衰竭者禁用。 3、II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4、心源性休克及严重心衰者禁用。 5、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两周者禁用。 6、哮喘急性发作期禁用。 7、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严重肾损伤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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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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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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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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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困倦、嗜睡及恶心,一般反应轻微,偶见心悸、震颤,通常无需停药,罕见抑郁症及过敏反应。如果出现支气管痉挛、皮疹等与β-阻滞剂有关的副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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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心绞痛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长期服用本品时,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心绞痛加重和心肌梗塞。因此,对于这类病人,应在1-2周内在严密监测下逐渐减量,直至停止服用。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4、支气管痉挛患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甲状腺病患者慎用。 7、建议在大手术前几天停用本品。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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