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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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塞利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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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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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33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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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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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粒(100-300mg),一日一次,早晨服或遵医嘱。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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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窦性心动过缓者及严重心动过缓者禁用。 2、继发于肺动脉高血压的右心室衰竭者禁用。 3、II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4、心源性休克及严重心衰者禁用。 5、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两周者禁用。 6、哮喘急性发作期禁用。 7、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严重肾损伤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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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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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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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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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困倦、嗜睡及恶心,一般反应轻微,偶见心悸、震颤,通常无需停药,罕见抑郁症及过敏反应。如果出现支气管痉挛、皮疹等与β-阻滞剂有关的副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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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心绞痛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长期服用本品时,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心绞痛加重和心肌梗塞。因此,对于这类病人,应在1-2周内在严密监测下逐渐减量,直至停止服用。 3、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4、支气管痉挛患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甲状腺病患者慎用。 7、建议在大手术前几天停用本品。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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