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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

头孢氨苄

处方药 医保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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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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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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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氨苄
头孢氨苄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1840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头孢氨苄片、头孢氨苄颗粒、头孢氨苄胶囊: 1、成人剂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0.5g。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头孢氨苄缓释片: 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或4-8片),一天剂量分2次口服(每次2-4片)。或遵医嘱。 头孢氨苄缓释胶囊: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2、肾功能严重损坏者应酌情减量。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头孢氨苄片、头孢氨苄颗粒、头孢氨苄胶囊: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头孢氨苄缓释片、头孢氨苄缓释胶囊: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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