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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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5: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喃唑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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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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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123 |
国药准字H150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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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本品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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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本品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g,3个月-12岁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30mg,溶于50-100ml生理盐水(新生儿酌减),静脉滴注30分钟,每日2-3次。疗程一般7-14天。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1片),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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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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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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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新生儿禁用。2.14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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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本品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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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与阿莫西林相似,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 1、少数患者可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食欲不振、胃肠胀气等胃肠道反应,对症治疗后可继续给药。 2、偶见荨麻疹和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若发生,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对症治疗。 3、可见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尿素氮升高、一过性阻塞性黄疸、低凝血酶原血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5、文献报道个别患者注射部位出现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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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使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严重肝功能障碍者,中度和严重肾功能障碍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用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的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9、本品溶解后应立即给药,剩余药液应废弃,不可再用。制备好的本品溶液不能冷冻保存。 10、本品不宜肌内注射。 11、本品在含有葡萄糖,葡聚糖或酸性碳酸盐的溶液中会降低稳定性,故本品不能与含有上述物质的溶液混合。 12、本品溶液在体外不可与血制品.含蛋白质的液体(如水解蛋白等)混合,也不可与静脉脂质乳化液混合 13、本品不能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体外混合,因为本品可使后者丧失活性。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6、老年用药: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1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滤、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4.动物实验显示呋喃唑酮对动物有致癌风险,但临床至今有对人类致癌的病例报道,建议使用事权衡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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