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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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唑西林钠。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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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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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782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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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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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注射剂: (1)肌肉注射:成人每日2g,分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25-50mg/kg,分4次。肌肉注射时可加0.5%利多卡因减少局部疼痛。 (2)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6g,分2-4次;小儿一日按体重50-10mg/kg,分2-4次。 (3)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时每12小时按体重予25ng/kg,日龄15-30天时每8小时按体重予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时每8小时按体重予25mg/kg,日龄15-30天时每6小时按体重予25mg/kg。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2、片剂、颗粒剂: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4次。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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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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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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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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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以荨麻疹等各类皮疹为多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也可发生,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并予以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静脉注射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3、大剂量注射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5、个别病例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或淤胆型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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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患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或青霉胺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本品降低患者胆红素与血清蛋白结合能力,新生儿尤其是有黄疸者慎用本品。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缺乏本品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本品有少量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时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6、儿童用药: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