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维生素缺乏症,如饮食摄入不足、消耗性疾病,还有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等,以补充本品所含的维生素。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B1、核黄素磷酸钠、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
|
生产企业 |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35 |
国药准字H202035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维生素缺乏症,如饮食摄入不足、消耗性疾病,还有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等,以补充本品所含的维生素。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
用法用量 |
临床使用前,每瓶用适量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溶解完全后,加到5%的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250ml或500ml中混合均匀后静脉滴注。成人常用剂量:1-2瓶/次,每日1次。可根据年龄、症状的酌情增减剂量。 |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维生素缺乏症,如饮食摄入不足、消耗性疾病,还有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等,以补充本品所含的维生素。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
药理作用 |
1、休克:偶尔出现血压下降、胸闷、呼吸困难等休克症状、应立即终止给药,进行适当处理。 2、可见皮疹、瘙痒等过敏现象,如出现应立即终止给药;还可见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1、对临床检查结果的影响: (1)因本品含维生素C,有时干扰尿糖的检测结果。 (2)对各种尿液检查(潜血、胆红素、亚硝酸盐)及大便潜血检查,有时造成假阴性结果(因本品含维生素C)。 (3)尿液黄色加深,有时影响临床检查值(因本品含核黄素磷酸钠)。 2、使用超过1个月无效者,不应继续使用。 3、本品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可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通过食物无法充分摄取维生素时的营养补给。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