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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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是胞磷胆碱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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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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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06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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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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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0.25g:1支-2支;0.5g:0.5支-1支)。用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5-10日为一疗程。 2、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0.25g:0.4支-0.8支;0.5g:0.2支-0.4支)。 3、肌内注射:一日0.1-0.3g(0.25g:0.4支-1.2支;0.5g:0.2支-0.6支),分1-2次注射。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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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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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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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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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恶心、干呕、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兴奋、灼烧感及暂时性血压下降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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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2、癫痫及低血压患者应慎用。 3、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