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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慢性肾炎

  慢性肾小球肾炎,简称慢性肾炎,是由多种不同的疾病侵犯肾小球引起的慢性疾病。慢性肾炎的病程在一年以上,具有蛋白尿、水肿、高血压、肾功能减退等特征。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有一定危险性,应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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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发病原因有哪些

  本病明确的病因尚未证实,多推测与感染,特别是病毒感染有关。另有患者得病前曾有接触汽油、碳氢(烃)化合物史的报告,故认为这些化学物质和(或)病毒可能是致病因子。

 

二.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容易导致什么并发症

  血压高或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者,孕期并发症发生率由40%上升至80%,早产率由57%升至100%。本病的主要并发症是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生长受限及贫血等,应引起临床医生和患者的高度重视。

 

 

三.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有哪些典型症状

  本病临床表现可多种多样,自无症状的蛋白尿或镜下血尿到明显的下肢水肿、乏力、疲惫、贫血、高血压或肾病综合征,甚至尿毒症。

  临床上按照主要表现可分型如下。

  1、普通型:起病时可与急性肾炎相似,水肿、血尿及高血压均很明显,以后病情暂时缓解,或呈进行性恶化。多数患者起病时可毫无症状,经检查尿才被发现本病。尿蛋白大多在3.5g/24h以下。尿中常有红细胞,甚至少许管型。患者血压虽升高,但并非主要表现。

  2、高血压型:蛋白尿可以少量,伴有高血压。血压常持续升高。

  3、肾病型:此病的病理变化以基膜增生型为主。患者有显著的蛋白尿与管型及水肿。尿蛋白每天排出量在3~3.5g以上。血浆蛋白降低,白蛋白与球蛋白比例倒置,胆固醇升高。

四.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应该如何预防

  要预防慢性肾炎的发作和保护肾功能,必须医患之间互相配合。患者在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均应注意肾脏的状况。严格遵照专科医生的指导来选择和服用药物。孕妇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过劳过累。日常应当适量运动,增强自己的抗病能力,切忌长途旅游和过度沉溺于工作。肾功能已受损者,切忌使用肾毒性药物。饮食上应按医生的要求选择食品,切忌盲目进补。

五.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需要做哪些化验检查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检查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血压检查:血压检查是本病的常见检查项目之一。

  2、尿常规检查:患者常在孕前或妊娠20周前持续有蛋白尿而发现本病。视病变轻重程度不同,尿中出现多少不等的红、白细胞管型。

  3、肾脏功能测定:疾病早期,肾功能受影响较少,至晚期各种肾功能均有不同程度的减退。

  4、血常规:慢性肾炎因蛋白质大量丧失和肾脏实质的毁损,使肾脏红细胞生成素减少,所以患者常伴有贫血,属于正常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型贫血。

  5、眼底检查:检查可见出血、渗出及典型符合肾炎之网膜炎。轻度慢性肾炎,眼底检查可以正常。

  6、腹部超声:本病晚期可出现双侧肾脏对称性缩小和皮质变薄。

六.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病人的饮食宜忌

  由于起病急、症状重,很多孕妇食欲下降,甚至剧烈呕吐。此期要求进食流食或者半流食,如果汁、牛奶、藕粉、米粉等,天天6-8餐,保证充足的热能。高热稍退后应逐渐给予鱼松、肉末、肝末、豆腐等优质蛋白质食品,配合烂面、米粥、面片、稀饭等易消化食品。为了减少肾脏的负担,应限制蛋白质和盐摄进的总量,逐日每公斤体重蛋白质摄进量低于0.8g,全天摄盐量应低于5g。多吃碱性的食品,如水果、黄瓜、萝卜、牛奶等,也有助于患者恢复。完全治愈后则应尽快恢复孕期饮食,补充蛋白质摄进的不足,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

七.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常规方法

  目前对慢性肾炎没有特效治疗药物,整个怀孕期间都应密切监护孕妇和胎儿。根据孕妇、胎儿的状况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妊娠,并根据孕妇的血压、尿蛋白、肾功能情况、孕周、胎盘功能及胎儿状况,综合决定分娩时机及分娩方式。

  1、一般经过治疗,妊娠维持到三十六周时,可以根据病情考虑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已经成熟,分娩可使胎儿及早脱离不利的环境,同时也可避免加重孕妇肾脏损害。

  2、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者血压不易控制、肾功能减退时,在胎儿月龄较小时也应考虑通过药物促使胎儿肺成熟,以便及时终止妊娠。在怀孕三十三周以后,婴儿已有存活可能,如果这时出现严重的胎盘功能减退,应及时进行剖宫产,避免胎死宫内。

  3、因怀孕合并慢性肾炎时胎盘功能低下的机会增高,需提前终止妊娠,而且宫颈多不成熟,胎儿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差,所以应考虑剖宫产。新生儿出生后因体质弱,一般需要做特殊护理。

  4、妊娠期应注意保护肾脏功能。孕期优质蛋白质的摄入既利于胎儿生长发育需要,又不增加肾脏负担。孕妇生产后,肾功能减退,应适当补液扩容以保护肾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