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贞操
指女子在出嫁前必须是处女,否则就要受严酷的惩罚,例如马来群岛的琅波克人如果发现了未婚女子和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就把这对男女背靠背绑着投入有鳄鱼的河中。古代印度如发现少女在婚前怀孕,就要把她绞死,而且行刑者定为她的母亲。许多民族鉴别女子是否处女,都用检查处女膜的方法,当然现代科学证明了这是很不科学的。尼亚斯岛的土人如果发现女儿在结婚前处女膜已经破了,就要把她活埋,这样就使一些少女蒙受不白之冤而惨死。有些民族鉴别处女的方法是十分荒诞的,如匈牙利的齐格纳人中,新郎于新婚之夜令新娘赤脚踏上一块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贞的女子如果踏上这块板就会马上发生灾难。近代不少欧洲人在新婚的第一次爱爱爱爱次日测量女子的颈围做比较,并认为如果这女子是处女,那么她次日的颈围必较前夜为粗。为了防止少女婚前失贞,有些民族还十分野蛮地用“阴唇闭锁法”摧残她们,即对8岁至12岁的少女用外科手术缝合她们的阴唇,这是十分残忍而使少女们痛苦的,如中非的尼格鲁人,苏丹和努比亚诸地居住的加拉族、索马里族,阿拉伯的某些民族和印度的某些土著民族等,都存在过这种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