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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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红霉素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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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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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25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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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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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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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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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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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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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是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与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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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